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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相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16﹞277号)文件精神,经本人在线申报,所在学校、县教育局和扶贫开发局联合审核,现将符合条件的母国丽等723名本专科学生和马启花等205名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839-7203203。
青川县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