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发生,保护公民身体健康,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四川省艾滋病性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于2019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对县城区公共场所的防艾工作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监督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宾馆、旅店、浴足等公共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涉及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7家,下达卫生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27份,同时发放安全套2000余只,宣传坐卡50余个,宣传册1500册,登记册27本
该大队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全面地对全县各类公共场所的防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力求建立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控监督执法的长效机制。(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