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我乡垃圾清运业务面向社会购买服务,诚邀具有相关资质及能力的人员或单位参与竞标,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服务名称
蒿溪回族乡垃圾清运服务
二、服务管理范围及要求
(一)管理范围
1、从地坪村S105线郭家沟段、G105线曹家院段到光辉村下空桐树公路沿线所有垃圾收集点(垃圾桶、垃圾屋)的垃圾。
2、青光村场镇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收集点的垃圾;
3、青光村场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旅游厕所的打扫及保洁。
(二)服务要求
1、须无条件的接受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如遇上级开展卫生大检查,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在检查前将垃圾池(桶)的垃圾清理干净。
3、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4、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共设施须照价赔偿。
6、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垃圾,应提前说明情况,但最多不能延迟超过一天。
7、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服务提供商承担。
8、政府购买本服务资金分两部分:一是乡政府补助限额8万元/年;二是转运到县垃圾集中收集点补贴返回的资金直接兑现给服务提供商,本次只对乡政府补助部分进行招标。
三、考核和资金拨付方式
1、考核方式:按照定期不定期的原则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过程中若发现垃圾清运不及时,场镇、公厕保洁不到位等情况按照每次200元标准从服务资金中扣除。
2、资金拨付方式:按季度转账拨付。
四、购买服务时间
2020年3月1日——2021年2月28日
五、报名资格
1、服务提供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垃圾清运运输交通工具和相应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保险;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记录;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禁止参与承包竞标;
5、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用后退还。
六、投标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200元(不退还),缴纳投标保证金额为5000元(未中标的由投标人申请,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选的转为履约保证金,完成垃圾清运一个季度后退还),由投标单位公对公转账。(开户行为:青川农商银行;户名:青川县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账号:88080120005223543)。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2月28日16: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青川县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
九、开标时间及评标标准:2020年2月28日17:00(北京时间)。采取现场报价,以最低报价为中选单位,最高限价不超过8万元,中标后三日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弃标,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联系方式:马女士(18784928063)联系电话:0839-7807500
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