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专项小组,对辖区内的15户畜禽规模养殖户、2户农资经营店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对农(兽)药、化肥、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进行严格的检测,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绿色供应。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责任制度,严肃查处虚报、谎报农产品质量事故的情况。与畜禽养殖规模户、农资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7份,并督促辖区内农资销售信息全部入网。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拉横幅标语、QQ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群众对绿色、无公害产品的认识,将农业现代化、标准化生产、养殖模式全面推广,发放宣传资料455份。(观音店乡: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