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指导方案〉的通知》(川财农〔2019〕3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农〔2019〕35号)精神,结合青川脱贫攻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一)完成贫困户退出7户,减贫人口22人。
(二)巩固提升2014—2019年已脱贫户。
(三)涉农资金到位及整合情况
三、涉农资金到位及整合情况
上级下达其中可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325.16万元(其中:中央9496万元,省级4440万元,其他资金389.16万元),计划整合中、省资金15项12954.16万元,实际整合中、省资金15项12954.16万元,整合资金规模为90.43%。
四、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安排资金7619.92万元,其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296.57万元;木鱼镇新坝村地质灾害避险场所5万元;房石镇生猪养殖场建设90万元;观音店乡青竹村太阳能提灌站洪灾损毁恢复工程40万元;乔庄镇、青溪镇、蒿溪回族乡家禽屠宰点300万元;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29.589万元;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0万元;姚渡镇山洪沟治理项目925万元;堤防建设项目1414.43万元;小型水库维修养护85.44万元;苏阳沟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506万元;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500万元;节水灌溉及水利设施358.39万元;木鱼镇上马坊村生产道路71万元;村社道路修复345.801万元;2020年拟脱贫户户办基础设施项目7.7万元;木鱼镇前山村地质灾害避难场所及农村道路45万元。
(二)县域产业发展计划安排资金5334.24万元,其中:2020年拟脱贫户户办产业项目3.5万元;2014-2019年脱贫户户办产业巩固提升项目1034.64万元;2020年返贫户预警阻击户户办产业发展9.44万元;青川县茶叶基地建设项目581.13万元;青川县良种场生态采摘园巩固提升5万元;集体经济720万元;农民技术培训260万元;农膜回收21.45万元;“白叶一号”基地项目516.6万元;大院回族乡花果村扶贫产业园4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1126.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1015.98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及时下达投资计划。各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开发局下达的整合资金额度在5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二)加快项目实施。各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项目实施和调整变更程序,严格项目验收。
(三)强化资金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使用绩效直接负责。要按照《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印发〈青川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川府发〔2019〕6号)执行,严格资金使用监管,加快资金拨付和报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