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标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乡水利站、项目办和村社干部8人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管护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牵头,水利站和项目办具体落实。同时邀请县水利局进行现场技术指导4人次,组织不同区域开展水源共享协调会议2次,入村督促设施设备管护12人次,针对维修和新增设备,每周常态化监督落实情况,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落地见效。
督责任。通过实地查看12人次、听取汇报4次、走访村民25户40余人、群众满意度测评100人次等方式开展调查工作,并发起“人人饮水,人人管护,人人监督”主题活动,开通举报热线,督促相关责任人在管护过程中认真履职,同时加大对有破坏饮用水水源环境的责任追究力度。
督实效。加强后期管理和维护,对饮用水源点设立警示牌5个,充实供水管理队伍4人,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维修养护到位,每月定期及大雨后对水质、管道进行检测,确保全乡5000余名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七佛乡:何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