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规划调整,我局将依法对原房石粮站国有空闲土地及周边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进行收储(范围详见:现场张贴规划红线图)。如有单位或个人与该地块有权属及边界纠纷,请在该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青川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房石镇德赢VWIN二楼政法统战委员会办公室提交权属证明材料。若超出15个工作日未与我局及房石镇德赢VWIN联系,则视为该宗土地无权属及边界纠纷,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利用。
(咨询电话7203009、7804001)。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房石镇德赢VWIN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