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杠坡采石场石灰石加工扩建工程附属砂石加工和混凝土拌合加工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7208432
地址:青川县北井坝政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单位:青川县白家乡火石村青杠坡采石场
建设地址:青川县建峰镇佛山村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立峰核清环保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对现有的生产线设备进行拆除更换,新增石料加工水洗等设备,依托矿山现有30万吨/a的开采量及外购31万吨/a石灰石矿,年产各种粒径石灰石水泥用建筑石料60万吨。该项目目前已取得青川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822-10-03-528049】JXQB-0304号的投资备案表。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施工过程中采用围墙遮挡、场地洒水、密闭储运等抑尘措施;营运期破碎筛分粉经设备封闭,喷淋降尘等措施处理;原料堆场及装卸粉尘经厂房封闭,定期清扫,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
废水: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营运期喷淋降尘废水、洗砂废水经脱泥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环节,不外排。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防止因机械摩擦产生噪音。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底泥经压滤机处理后拉运至矿山弃渣场,后期用于矿山恢复绿化;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广元市青川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