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青川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审核(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造价咨询机构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青川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审核。
二、工程概况:该项目经青川县发展改革局(青发改发〔2016〕134号)立项批复,本次送审工程造价412.1263万元。
三、采购预算:暂估1.6万元(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下浮20%计算)。
四、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青川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审核服务,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件。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青川县德赢VWIN官方网站(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
8.近三年内,具有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业绩;
9.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九、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9.注册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省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证明; 资料封面为(青川县人民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审核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司全称及日期,封面需加盖公章有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十、递交报名资料时间及地点: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递交报名资料至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城建股。 报名资料必须在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报名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活动不接收邮寄的报名文件。
十一、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2020年5月13日下午16:30(北京时间)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在青川县德赢VWIN官方网站(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青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883955246
地 址:青川县乔庄镇小南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