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财农〔2020〕106号
青川县财政局
关于预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修复灾毁农田的通知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川财农〔2020〕154号文件,现预下达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00万元、2021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732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请列入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科目。
二、该资金2020年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的标识为“02001参照直达资金”,四川省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标识为“0105参照直达资金”。
三、此资金为预下达,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四、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