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三项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森林火源管控。
一是阻断防火“易燃点”。实施县城区森林防火五清理制度,以城周山林、田间地头、农户房前屋后、县城公共区域、城区河道等地为重点开展可燃物清理。目前督促清理林下可燃物220处,清理城区各类易燃物堆放380处。
二是拉好防火“安全线”。实施县城区祭祀活动五不准制度,通过在县城区河边外滩设置五处临时集中祭祀点方式,大力倡导市民文明祭祀。截至目前已开展巡查140次,设置文明祭祀提示牌5处,劝导270余人。
三是扩大防火“覆盖面”。实施县城区大气污染五防治制度,重点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秸秆焚烧、露天焚烧垃圾、油烟乱排等行为。目前制止燃放烟花爆竹15起,露天焚烧行为20起,督促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7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