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李XX(身份证号码513124xxxxxxxx067x)于2020年10月15日在青川县石坝乡三台村麻地沟探矿修建便道占用林地,经具有专业机构鉴定,占用林地种类属防护林,二级保护林地,面积0.496亩,主要树种:硬阔,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李XX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付XX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2021年07月13日前恢复林地原状;2.罚款3308.32元。
青川县林业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