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发〔2021〕37号
关于开展2021年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根据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相关要求,现就2021年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年8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及对象
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三、抽查比例
按照10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四、执法人员抽查方式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从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内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一致;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检验设备是否检定;原辅材料是否验收;许可证标识是否按要求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在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
(三)后续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