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项目程序。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批复。对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把关,项目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截至9月中旬,90%项目已完成前期手续,全面集中开工建设。
二是加强项目监管。为保证315.5公里通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县农建中心与县质监站交叉组成两个监管小组对项目不定期巡回监督指导检查。
三是严把项目交(竣)工验收关。路基完工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路面铺筑。所有项目全面完工后必须按规定开展交(竣)工质量检测,并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申请县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