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行政执法集中公示目录
一、青川县人社局行政执法主体
行政执法主体1个: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349号(公共服务中心六楼)
邮编:628100
电话:0839-7202543
传真:0839-7202543
行政执法机构设置6个:
城乡就业股
主要职责:指导人才流动工作,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开发调研、分析、统计和规划工作。负责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组织统筹协调各类职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指导开展全县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工作;负责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管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标准。
股室负责人:蹇 婕 联系电话:0839-7202543
事业单位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工作;负责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博士后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青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外机构在青招聘专业技术骨干的有关政策措施;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股室负责人:徐 蓉 联系电话:0839-7201526
监察仲裁股
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督办重大案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劳动监察员培训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和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牵头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则;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
股室负责人:王治佳 联系电话:0839-7203879
社保基金监督与信息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
股室负责人:许冬艳 联系电话:0839-7202545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要职责:负责对参保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的稽核;负责单位缴费申报、计划核定、保费征收和欠费补缴等业务的稽核;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重缴或多缴退费的稽核;负责158号补费和历史数据清理的稽核;负责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发放等支付业务的稽核;负责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各业务办理程序的监督;负责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管理。
单位负责人:张 建 联系电话:0839-7201001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普法工作及法律咨询工作;管理全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证和无效合同的确认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检查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情况。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和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检查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的情况。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情况。
股室负责人:王治佳 联系电话:0839-7205926
二、青川县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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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证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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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治佳 |
川H0708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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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赵 丽 |
川H0708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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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钟 锐 |
川H0708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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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楚文娇 |
川H0708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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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章 科 |
川H070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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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星宝 |
川H0708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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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王春燕 |
川H0708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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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兵 |
川H0708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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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陈继鹏 |
川H07080019 |
三、青川县人社局行政执法权力、责任清单
见四川政务服务网、广元市德赢VWIN网(含行政执法权力及责任事项的权限、职责、服务指南、法定依据、流程图、程序)
http://gysqcx.sczwfw.gov.cn/app/qixianShop/9761?areaId=1887&areaCode=510822000000
http:/zfxxgk/GovOpenShow.aspx?id=20200331162256680
四、青川县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审核目录清单
1.重大行政处罚:
(一)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三)适用听证的;
(四)不予行政处罚、改变行政处罚告知的。
2.其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当事人重大权益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执法决定。
五、青川县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救济渠道
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方式
(一)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依法享有申请回避、陈述、申辩、复议、诉讼等权利,详见相应法律法规。
(二)救济途径
1.行政复议
部门:青川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地址:青川县华西街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电话:0839-7202569
部门:广元市人社局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劳动大厦
电话:0839-3305149
2.行政诉讼
单位:青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青川县剑青路与平安路交叉口西150米
电话:0839-7202576
(三)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投诉举报的方式、途径
部门:广元市青川县人社局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浙金大道中段349号(公共服务中心六楼)
投诉电话:0839-7202543
部门:青川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
地址:青川县华西街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北100米(青川县司法局二楼)
投诉电话:0839-7201983
行政执法责任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
《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5]36号)
《四川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川府法[2005]24号)
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六、青川县人社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
《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德赢VWIN令第278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18年本)》(川人社发〔2018〕25号)
七、青川县人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库、2021年抽查计划(随机抽查共3项)
(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检查对象:企业
检查内容:遵守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检查依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检查对象:企业
检查内容:遵守人力资源服务法律法规情况
3.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检查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动合同法 》
检查对象:企业
检查内容:遵守劳务派遣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2021年双随机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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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执行科室 |
检查比例 |
检查频次 |
初步检查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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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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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 |
5% |
1 |
2021.10.8-2021.10.30 |
|
|
企业 |
劳动监察大队 |
5% |
1 |
2021.10.8-2021.10.30 |
|
|
|
企业 |
劳动监察大队 |
2% |
1 |
2021.10.8-2021.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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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对象名录库
八、青川县人社局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当事人权利义务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监察文书格式>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30号)
九、青川县人社局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一)上年度本机关行政执法数据总体情况
http:/PublicDetail.aspx?Id=20200106102513-48200-00-000
(二)上年度双随机抽查结果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抽选方式,在全县检查对象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检查对象,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抽查事项清单》中随机抽取检查内容,在本系统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选执法人员6名。检查中发现,所有用人单位均制定了相关的劳动保障制度,未按月支付劳动者报酬的1家,未及时为新晋临聘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2家,未进行社保参保登记的2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1家,对发现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整改。
十、青川县人社局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
比照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