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2021 年财政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川财监督〔2021〕6号)和《青川县财政局关于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暨严肃财经纪律检查的通知》(青财监〔2021〕4号)要求,我局按规定程序完成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我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进一步推进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确保资金使用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一)检查范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是2020年度,严肃财经纪律检查范围是2020年度至2021年2月底(必要时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巡视、巡察反馈单位财务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范围是2019年度至2020年12月底。财政监督检查(核查)和财务风险大排查自查、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范围是2019年度至2021年2月底。
(二)检查对象:各乡镇德赢VWIN、县级各部门和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财政资金使用是否违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是否严格;政府采购、招(投)标及其他财经政策执行情况等。
(二)严肃财经纪律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收支管理、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非税收入;虚列支出、转嫁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滥发工资、奖金、补贴;违规进行资产购置、处置;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合规;财政票据管理、使用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等问题。
(三)各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2019年以来接受巡视、巡察反馈单位财务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财政监督检查(核查)和财务风险大排查自查、核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组织实施及时间安排
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至2021年8月31日结束。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调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工作在县财政局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规定程序进行。
五、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等。
青川县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