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将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再生铝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产业园定兴路
建设单位: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占地67.8亩,总建筑面积为27043.5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21366平方米,办公用房、仓储用房、产品研发、维修车间及其他附属设施面积5677.5平方米(以上生产用地均为租赁)。新建铝锭生产线4条,铝棒生产线2条,建设环保和水循环利用、配套建设电力、给排水设施、废材料预处理系统及分选设施一套,最终形成产15万吨再生铝生产能力。
二、 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青川佳兴铝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总
联系电话:028—35019902
电子邮件:414602274@qq.com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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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 |
在蓉联系地址 |
注册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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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张工(BH020631) 联系电话:028-84372118 电子邮箱:503227393@qq.com 传真:028-84380136 |
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编:610021 |
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邮编:610021 |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更好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