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市监发〔2022〕84号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质量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实施品牌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名牌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推动青川县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广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质量品牌培育工作的通知》(广市监办〔2022〕10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度质量品牌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摸底调查。各市场监管所要围绕中国质量奖、四川天府质量奖、广元市市长质量奖和天府名品的培育创建工作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重点特色产业品牌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品牌动态培育库。
二、清单管理。依据质量品牌培育规划,挖掘本地区优势企业(组织)、个人,建立国家、省级、市级质量品牌培育计划,形成重点争创、积极支持和潜力培育三个梯次,建立质量品牌培育创建清单,有序推进品牌培育创建工作。
三、强化宣传。各市场监管所要大力宣传政府质量奖和品牌创建的重要意义,对纳入清单的企业(组织)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动员相对应的培育对象参与申报政府质量奖和参加“天府名品”认证,让优秀企业(组织)、个人和产品脱颖而出,树立质量发展典型,营造学标杆、比标杆、争当标杆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总结。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并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广元市质量品牌培育创建清单和广元市质量品牌培育创建基本情况表报县局质量监管股,内容如有调整随时报送。联系人:黄岭,联系电话:189-0812-5764,邮箱:123485690@qq.com。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