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杜绝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在青川县司法局的统筹部署下,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12月集中教育谈话。
在此次教育谈话中,各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是详细了解了每名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生活、工作及思想状况;二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定位手机要随身携带,保持24小时开机,避免停机、关机、人机分离,并按时进行签到;三是要求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外出;四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注意自我防护。
通过开展集中教育谈话,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意识,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组织纪律观念,也为其顺利融入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县司法局:李怡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