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困难群众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补充作用,县民政局全面实施2023年度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项目,该项目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
一是救助对象。具有广元市户籍,突发重大疾病,治疗费用巨大,家庭陷入特殊困难的患者以及低保、残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
二是救助病种。癌症类、重性精神病类、心脏病类、血管病类、肝病类、血液疾病类等其他类疾病。
三是救助标准。除医保报销外自付费用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按3000-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救助。其中:自付费用1.5万-3万(不含3万)按照3000元的标准救助;3万-4万(不含4万)按照4000元的标准救助;4万及以上的按照5000元的标准救助。
四是本次资金来源于广元市2022年度“慈善一日捐”捐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