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大力整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净化稳定农资市场秩序,多措并举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根据2023年全国暨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要求和《广元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的通知》(广农函〔2023〕44号)精神,现就做好青川县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证照许可及产品登记,重点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的资质审查。对被许可人已不具备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条件,或可以整改但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坚决依法进行处理;涉及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吊销相关证照。依法铲除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坚决打击“走村串户‘游商’销售假劣农资行为。
二、突出重点问题治理,强化农资巡查检查
聚焦春耕备耕等农资购销旺季,组织各部门力量巡检,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经营集散地、现代农业园区(基地)等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门店,集中开展一次春耕农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群众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新闻媒体曝光多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确保整改到位。督促指导农资经营者建立农产品采购和销售台账,确保来源和去向可追溯。
(一)种子。突出检查种子产品质量、品种真实性、生产经营资质、审定登记、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备案、销售台账、植物检疫证等问题。
(二)肥料。突出检查肥料产品是否登记或备案、有效成分含量不足、虚标含量及偷换养分、未登记或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登记或备案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三)农药。突出检查农药产品是否登记、套用或冒用登记证、有效成分含量、隐性添加其它农药成分、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药、销售过期农药、包装及标签标识不合规、未如实记录购销台账、无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等问题。
(四)兽药。突出检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突出检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添加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虚假标识,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或分装,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许可证、进口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问题。
(六)农机。开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做好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处理,做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七)农用薄膜。按照《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经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用薄膜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农用薄膜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行业系统治理,强化抽查追溯监督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根据《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实施方案》,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联合开展种子、农药、兽药、化肥、农用薄膜、农机等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公布联合检查结果。对不合格产品,及时组织查处,并上溯源头、下查去向。对于生产企业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要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函告标称企业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现源头治理。不合格产品已流入市场的,要及时责令停止销售、查清产品去向,依法采取措施,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四、突出检打联动治理,加强农资执法办案
对监督抽查、巡查检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渠道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产品,要深入追查问题线索,一查到底。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严肃威慑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做到“让严重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避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
五、推进社会共同治理,引导强化舆论监督
开展农资识假辨假知识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畅通投诉举报绿色通道,健全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对投诉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强化舆论引导,让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农资打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畅通优质农资供应渠道
2023年以“农资打假护生产 安全保供助增收”为主题,举办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促进优质放心农资产品产销对接。开展现场咨询、展览展示等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帮助农民朋友擦亮眼睛,防止“贪小便宜吃大亏”。推广安全用种、用药、用肥技术,宣传发放《农资辨识假劣知识》和《青川县农资打假暨放心农资下乡告知书》,引导农资经营户合法经营,提高农民对农资辨假识假的意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组织行业监管和执法人员下基层、进村组、入农户,提供维权咨询,受理投诉举报。深入田间地头、圈舍池塘,组织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入户指导。普及质量安全常识,曝光违法案件,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营造浓厚社会共治氛围。积极建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长效机制,向农民朋友推介一批诚信守法经营、产品质量过硬的农资企业、专合社和社会化服务机构。支持发展农资经营新业态新模式,推广农资合作社、直销直供、连锁配送等好的经验做法。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假劣农资集中销毁活动,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更好推进该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结果,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及时报送信息报表。3—11月,组织开展以“农资打假护生产 安全保供助增收”为主题的春季农资打假巡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一是于5月5日前报送春季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举办现场咨询、培训活动、查处案件、农资销毁等活动的图片10张和2分钟的执法活动视频)。二是于5月25日前报送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三是于11月30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年度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媒体宣传报道等材料。
青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