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现将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3年4月至10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青川县食品农产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40%。
三、联合检查部门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抽查内容
(一)资质认定管理。检验机构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资质认定证书等法律地位证明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其是否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经营范围是否有涉及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生产、销售、维修等经营项目;是否超出资质认定能力附表范围,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是否存在资质认定证书被撤销、暂停、注销,继续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要求使用资质认定标识的行为。
(二)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否按照标准和规范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活动,并建立与其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是否真实运行;是否保存能够证明其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满足所从事检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三)检验检测活动开展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和规范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和期间核查;是否按规定对使用标准物质实施检验检测;是否存在在多个检验检测数据中选择性使用,并对检验检测结果准确性造成影响的行为;是否使用可以实现非法修改、非法自动生成检验检测数据的仪器设备或者软件程序;检验检测人员是否按标准和规定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检验检测人员能力是否持续满足检测要求;检验检测过程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检验检测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并具有可追溯性。
五、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二)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六、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1.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形式,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对被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并出示工作证件,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表,由被检查对象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填报到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牵头部门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抽查任务,并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部门抽查工作总结和抽查结果统计汇总表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青川县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按时 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被检查对象负担。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被检查对象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被检查对象咨询,为其解疑答惑。
(三)抓好宣传培训,提高社会影响力。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广大被检查对象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社会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被检查对象违法经营行为。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检验机构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认真发现抽查工作中的亮点,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