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机制。建立禁渔禁捕长效机制和巡护机制,严格落实河长制和干部包保制度,做到乡包村、村包户;将禁渔禁捕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出台《蒿溪回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我乡2023年禁渔禁捕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各村制作《禁渔禁捕公告》张贴在重点河域,严禁“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捕捞、生产性垂钓;招募志愿者组成宣传小队,“进家门、进校门、进园区”进行面对面宣讲。截至目前,制作张贴禁渔禁捕公告30份,宣传单450份,开展“三进”活动3次。
三是严格巡查。建立健全禁渔禁捕巡护机制,织密禁渔禁捕管控网。乡村成立巡护队负责日常巡查管护工作,畅通举报通道,开设举报热线,鼓励群众实时举报。截至目前,乡村两级已累计开展巡护工作共计11次。(蒿溪回族乡 高乙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