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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5 09:53 浏览量:12090 来源:县国资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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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将位于青川县乔庄镇县城部分闲置营业用房实行公开挂网竞租或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概况

本次招租营业用房5处,周边业态成熟,配套完善,人流量大,交通便利。

出租标的明细表

序号

地址

建筑面积(㎡)

起租价

(元/㎡/月)

报名定金(元)

备注

一层

二层

1

华西小区14栋

289.07

166.98

一层 18

二层  9

20000.00

整体招租

2

甬苑小区6-7幢38号

48


15

6000.00


3

糖果厂12#楼11号

45.53


42

6000.00


4

糖果厂12#楼14号

45.53


42

6000.00


5

糖果厂12#楼15号

45.53


42

6000.00


二、招租方式

1.按照第三方评估底价为竞租或招租起租价。

2.采取密封报价竞租,价高者确定承租资格。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相同竞价时,增加一轮价高者确定承租资格;如仍出现两家或以上相同竞价的,以报名定金到账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承租资格。

三、租赁期限

1.租赁合同期限为1-3年。其他事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2.免租期:按公司管理规定减免装修期。

3.优先权: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现承租人有优先租赁权。

四、房屋租赁底价及租金收缴办法

1.租赁底价依据: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底价为起租价。

2.租金不含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承租方按照每年支付一次租金。承租方自《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交付年租金。每年租金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交清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

4.承租的企业和个人,如在竞租成功后7个工作日内拒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取消租赁资格,已交定金不予退还,抵扣拍卖佣金和合同缔约损失。

五、承租对象及报名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应交报名定金。

3.承租人是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

六、承租条件

1.承租人报名时需交定金,定金汇入招租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川县农商行城区支行

账号:3305 0120 0000 00996

2.报名定金:若承租成功,报名定金扣除佣金后剩余部分不计息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佣金标准为年租金的2%;若未承租成功,则招租人应在招租程序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定金。

3.租赁业态: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4.承租方不得对外转租,如发现转租行为,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剩余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5.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七、信息发布媒体

青川县德赢VWIN门户网站网址:http:

八、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乔庄镇浙金大道231号)。

3.竞租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10:00。

4.联系电话:0839-7204877  186-8391-8101何女士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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