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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16:07 浏览量:7840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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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根据《广元市财政局等7部门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广财农〔2023〕81号),现预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445.18万元,其中:乡村振兴试点激励130万元,产业强镇奖补50万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90万元,农机化补助12.24万元,“白叶一号”茶产业补助60万元,2022年市级衔接资金使用绩效评价102.94万元。

一、此资金为预下达。请你单位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衔接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要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选择。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川府发〔2019〕1号)规定,请你单位及时将资金使用方案及绩效目标报县政府审批。

二、你单位为本资金的使用、检查、监管和绩效评价主体,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7日


监督电话:7203980;邮箱:285061451@qq.com;意见收集人:赵玲;通讯地址:青川县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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