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走进我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向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者发放机动车维修普法宣传册,详细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重点普及《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新修改的条文,要求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备案,同时,按照备案的经营范围开展维修服务,禁止擅自改装机动车,禁止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禁止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等。本次活动共走访了40余家机动车维修企业,发放了300余份机动车维修普法宣传册,进一步提高了维修企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对新修订的《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