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川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四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 日期:2024.6.12 | |||||||
|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 1 | 青川竹园镇凉沙坝兰桂坊KTV酒吧 | 青市监处字〔2024〕33号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 | 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 |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 处罚款1000元 | 2024/04/19 |
| 2 | 青川县乔庄镇罗会林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3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以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16 |
| 3 | 青川县三锅乡民兴村辉清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1 |
| 4 | 青川县三锅镇大柏树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1 |
| 5 | 青川县竹园镇锐轩农资站 | 青市监处字〔2024〕48号 |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四条 | 发布与《农药登记证》内容不符的农药广告 | 《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三条 | 处罚款500元 | 2024/05/21 |
| 6 | 青川县白家乡回头线商店 | 青市监处字〔2024〕4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 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1 |
| 7 | 青川县竹园镇巴蜀楠火锅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4 |
| 8 | 青川县竹园镇云鼎火锅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1号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没收违法所得140元;处罚款5000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4 |
| 9 | 青川县乔庄镇美之源化妆品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2号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 处罚款3000元;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2024/05/27 |
| 10 | 青川县乐安寺乡昌海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9 |
| 11 | 青川县前进乡好再来超市 | 青市监处字〔2024〕5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9 |
| 12 | 青川县前进乡娟娟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9 |
| 13 | 青川县前进乡水上人家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零四条 |
警告; 处罚款5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29 |
| 14 | 青川县竹园镇宴和天下中餐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7号 |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 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餐饮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3380元; 处罚款5000元 |
2024/05/24 |
| 15 | 青川县乔庄镇一是一粮油副食店 | 青市监处字〔2024〕5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
警告; 处罚款3000元;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2024/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