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促进获证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持续、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根据《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青市监发〔2024〕1号)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30日
二、抽查范围及对象
全县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三、抽查比例
按照100%的比例,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四、执法人员抽查方式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从执法人员数据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专项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内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是否与生产许可证一致;生产设施设备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检验设备是否检定;原辅材料是否验收;许可证标识是否按要求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公示。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公示。
(三)后续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青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