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青川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再生铝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庄子碑垭组团
建设单位:青川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利用青川庄子产业园标准化厂房,购置安装熔铝炉、静置炉、回转窑、铸锭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公用工程及相应环保设施,建成后将具备年产10万吨再生铝锭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青川智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翠香
联系电话:182-6658-0999
电子邮件:1030902626@q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林路251号
联系人:武工
联系电话:028-84397567
电子邮件:84595276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建设项目概况、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风险环境影响评价等,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分析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实现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更好地保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