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实主体责任。乡党委、政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会,每个月及时通报食品安全工作进度,不断拧紧责任链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摸底督导6次,要求生产经营者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采用合规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开展“舌尖安全”专项宣传逾50场,号召消费者不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科学辨别能力,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二、开展安全排查。明确包保任务,全乡包保责任人16人,包保食品主体单位13个,累计入户督查500余次,采用集中和分散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小作坊、集市以及流动摊贩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截至目前,辖区摸排建档小作坊登记2家,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检查8次,发现隐患2处;摸排流动摊贩6个,检测发现样品农药残留3个;集中开展专项大检查4次,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1次、集市整治提升行动2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12户、餐饮服务主体1户,发现风险隐患9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0余次、食品安全培训18次。
三、落实隐患整治。严厉打击肉蛋奶类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资质、场所环境、生产经营过程、生产经营场所房屋质量等四方面。制定问题整改两级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分别由5名乡领导干部、12名村干部认领,微末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并立即完成;不能立即整改的,严格执行销号管理,按照限定时间予以整改;针对日常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多、整改不彻底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定期回头看12次。截至目前已累计当场整改问题36个,销号整改隐患16个,所有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石坝乡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