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气象局制定的《2025年度四川省升放气球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川气函〔2025〕20号)安排部署,结合青川实际,制定2025年度升放气球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一)《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二)《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6号令)
(三)《法规处关于转发升放气球安全责任落实工作清单的通知》(川气法函〔2022〕17号)
二、检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气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气象主管机构监管责任、升放气球资质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升放气球活动情况
对本行政区域内升放气球活动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内容:升放气球单位是否具有资质证;升放气球活动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升放气球的时间、地点、种类和数量是否与所批准的内容相符合;危险气体运输、使用和存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是否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升放气球单位是否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升放气球单位和作业人员是否遵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升放气球现场是否有专人值守;取得升放气球资质的单位是否存在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挂靠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等。
(二)升放气球资质单位
本行政区域内取得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和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的其他资质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条件以及上一年度升放气球年度报告、升放气球人员、仪器设备、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条件等情况。
四、检查时间及安排
根据省气象局相关要求,监督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监管检查可结合年度其他相关安全检查一并进行;对检查过的单位,除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外原则上当年不再重复检查。常态化开展升放气球巡查,每月开展一次;“五一”“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密开展升放气球活动安全巡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升放气球安全活动
严禁无资质开展升放气球活动;严禁不经审批或不按审批内容升放气球;严禁作业人员未经培训直接上岗;严禁不按国家规定运输、使用和存放危险气体;严禁不按标准规范规程升放气球;严禁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报告;严禁出租、出借、挂靠升放气球资质。
(二)严格规范安全专项检查行为
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依法依规明确检查事项,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三)严格执行安全检查任务清单制度
在开展升放气球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中,要针对不同检查对象使用不同的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检查后告知相关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同时做好检查任务清单归档。
(四)做好检查信息管理和报送
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归类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青川县气象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