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坐落于青川县城Ⅴ-6a地块用地(位置见附图)进行土地权属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该用地地块四周东至河坎,南至道路,西至存量国有土地,北至存量国有土地,面积为3579.09㎡,经实地踏勘调查并经乔庄镇回龙社区核实,该地块为原为县园艺场用地、原道路等用地,为国有土地,与集体权属无争议。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该宗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请与该宗土地有权属纠纷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我单位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书面材料申明权利,逾期我单位将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地块位置
注:向上为正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