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1次,调度会2次,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县农业局工作人员到镇开展业务培训,并逐村检查指导10余次,确保业务人员明确程序,把握时限,切实将清产核资工作做严做实。
三是加强清查力度。严格按照资产清理程序进行,以镇、村、组为单位,严格按照核查范围逐笔逐项登记集体资产,督促业务人员将新增的资产及时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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