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薛秀娟因保管不善,将青国用(2013)字第68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薛秀娟
2019年10月8日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联系方式:0839-7222094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20018
备案号:蜀ICP备05031225号-1
川公网备案号:5108220200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