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按照四川省气象局《2025年度四川省防雷安全监督检查专项工作方案》(川气函〔2025〕39号)安排部署,结合青川实际制定,2025年度防雷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
(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四川省德赢VWIN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114号)、《法规处关于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工作清单的通知》(川气法函〔2021〕28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气象部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气办发〔2025〕15号)等。
(三)标准规范:《防雷安全检查规程》(QX/T400-2017)等。
二、检查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气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开展防雷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健全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有效防范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检查内容: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落实清单制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及安全保障措施、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报告、建立雷电灾害应急预案、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验收、雷电灾害防御知识培训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
气象局对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全覆盖检查,检查方式采用现场检查或书面核查。专项检查可结合年度其他相关安全检查一并进行,对已检查过的单位,除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外原则上当年不再重复检查。
五、检查时间及安排
根据省、市气象局相关要求,从即日起至10月底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防雷安全专项检查行为
要按照依法行政要求,依法依规明确检查事项,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二)严格执行防雷安全监管任务清单制度
在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活动中,要针对不同检查对象使用不同的监督检查任务清单。检查后告知相关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同时做好检查任务清单归档。
(三)做好检查信息管理和报送
加强内部信息管理,做好检查记录归类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青川县气象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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