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相关要求及《青川县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之约定,我县9家定点零售药店和1家定点诊所自愿申请解除医保服务(详见附件1)。经研究,决定同意即日起解除其医疗保障服务协议。
自解除协议之日起,上述医药机构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附件:1.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医药机构名单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1
青川县解除医保服务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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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
机构编码 |
类别 |
经营地址 |
解除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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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康诚大药房有限公司青川青溪店 |
P51082201087 |
解除医保服务 |
青川县青溪镇建文街137号 |
自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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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健乐药店(个人独资) |
P51082200945 |
解除医保服务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滨河路水岸花都B幢1楼5号 |
自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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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良旭大药房(个人独资) |
P51082200957 |
解除医保服务 |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乔庄镇小北街62号 |
自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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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乔庄镇马金富中西医结合诊所 |
H51082200412 |
解除医保服务 |
青川县乔庄镇明欣广场步行街9号 |
自愿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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