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督〔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单位收支行为。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看会计资料、查阅相关文件、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情况、私设“小金库”检查和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和延伸至相关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
按照严肃财经纪律相关要求,主要检查预算管理、资金支付管理、货币资金管理、会计管理、内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账户管理、往来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决算管理、存量资金管理、基建预决算管理等13个方面的内容。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使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等问题。同时,关注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二)重点企业
主要检查企业财经纪律及财税政策执行、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等方面。重点关注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三、检查对象
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公务和外事服务中心、乔庄镇德赢VWIN、石坝乡德赢VWIN、青川县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属国企)。
四、检查时间
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
以上公示事项请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人:财政局财政监督室 张龙
联系电话:7201234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主办单位: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 管理:青川县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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