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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县体育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8-23 16:42 字体: [ ]

2021年度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9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一、部门(单位)概况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体育工作队伍及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4.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8.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9.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市体育局的科学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及市体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积极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体育公共服务水平,积极为加快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献计出力。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1.群众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体育工作机构。一是在全县36个乡镇均成立了以乡镇长或分管副乡镇长为组长的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负责所辖乡镇健身知识普及、健身活动开展和健身器材设施维护,覆盖率达到了100%;二是在全县社区建立了由社区主任主管的全民健身指导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开展社区职工运动会和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目前全县社区中均设立了健身指导站,覆盖率达到100%。

(2)不断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完善提升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健身设施。重点推进六大工程:一是完善和提升青川县全民健身中心功能;二是完善“一场一馆”公共体育设施,实现县乡全民健身场所全覆盖;三是建成2个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四是村级农民健身设施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健身路径328处,篮球场181处;五是建成了县城健身步道,全面推进县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六是全县人均体育场地达2.77平方米。

(3)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25余次。一是举办了四川省第十一届(冬季)乡村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暨青川唐家河“听冬雪·走阴平“寻熊猫”徒步活动、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夏令营(广元青川站)暨青川县校园足球联赛和青少年篮球比赛、“体彩杯”青川县男子八人制足球联赛、2021年青川县“农商银行杯”羽毛球比赛、2021年青川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赛、青川县第四届“农商银行杯”男子篮球联赛、“推动全民健身助力全面小康”全民健身日青川县体育总会总支部党建系列活动等赛事活动;承办了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排球比赛系列活动、青川县卫健系统男子女子篮球赛、农商银行职工运动会等赛事活动。二是各乡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6次。分别为四川省“百城千乡万村社区”乔庄镇首届 农民运动会暨职工运动会、四川青川经济开发区第六届“安康杯”知识竞赛暨职工运动会、木鱼镇职工运动会、关庄镇全民健身运动会、房石片区篮球比赛、沙州镇职工趣味体育活动等。三是组织参加了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广元市青少年足球精英训练营比赛、2021年四川省幼儿体育大会幼儿足球活动、长隆·华蒙星第六届幼儿篮球嘉年华(广元站)比赛、长隆·2021华蒙星第六届幼儿篮球嘉年华(四川省赛)、“川体集团杯”四川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暨 “我要上全运”钓鱼比赛、“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体健身活动(四川站)暨“中国体育彩票杯”四川省第四届幼儿体育大会幼儿篮球比赛、2021年横渡嘉陵江公开水域比赛、2021年四川省老年人桥牌比赛、2021年广元市女儿节凤舟比赛等系列活动。四是与体育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县乒乓球协会组织开展了2021青川县乒乓球比赛;县篮球协会开展青川县第四届男子篮球联赛,体育总会开展了青川县体育总会总支部党建系列活动等赛事活动,各项体育运动和小型比赛已成常态。

2.竞技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1)青少年体育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青少年体育工作。一是与教育局一道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加强青少年学生的体能训练,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以上;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三是2021年4月,联合举办了2021年全国青少年体育夏令营(广元青川站)暨青川县校园足球联赛和青少年篮球比赛。

(2)扎实做好“体教结合”工作。一是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与教育部门联合举办了青川县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比赛,规模较大,影响较好,有力的推动了基层学校开展课余训练的积极性;体育与教育密切配合,组织参加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各项目比赛、广元市中小学生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为推动梯队式体育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加强教练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教练员执教工作力度,在青川县范围内选派教练员参加省、市级举办的各项目教练员培训班。三是周期开展各项目教练员培训班,不断壮大教练队伍,从而促进学校体育不断发展。四是积极备战省十四运会。加强与广元市业余体校联系,省运会周期内市业余体校为青川县组织训练不少于10人的柔道队,并参加周期内的锦标赛及省运会。我县备战项目参加2021年四川省柔道锦标赛获得男子甲组+90KG冠军、男子甲组-73KG冠军、男子乙组-55KG亚军、男子甲组-66KG第三名、女子甲组-48KG第三名的成绩。

3.体育产业开展情况

(1)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公共服务优质规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民健身中心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可行的疫情期间免开方案,限时对市民进行免费开放。为更好的管理和发挥全民健身中心各场馆的作用,疫情稳定后,全民健身中心恢复免费对外开放,结合疫情情况制定了篮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房管理运行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场馆的维修、运行经费,我县体育馆争取维护、运行经费15万元,所有场馆运行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科学规划和规范使用;截至11月底,场馆免费对公众开放达9.3746万人次,并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场馆免开各类报表。

(2)完成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省、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已全面完成2021年新增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并按时间节点报送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相关软件资料。

(3)完成体育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战国木牍文化生态园旅游厕所选址、初步设计等,完成青溪体育公园项目可研编制、用地预审等工作。

(4)完成社会化足球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了青川县11人制足球场(体育公园)、青川县5人制足球场建设任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0万元。

(5)体彩销售。截至目前,青川县2021年体彩销售额度

217.3万元。

4.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一是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2)认真扎实开展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县体育事务中心成立了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制定了青川县全民健身中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全年召开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专题会议8次,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行业安全管理会议精神,积极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对体育场馆进行不定期检查,悬挂宣传标语15副,同时在宣传展板和LED屏上常态宣传。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抓好行业管理安全工作。

(3)赛风赛纪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并贯穿到所有赛事活动中,加强对运动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严肃赛风赛纪,比赛前,与各参赛代表队签订了安全责任书,确保在赛事活动期间不发生弄虚作假、虚假比赛、操纵比赛、罢赛等情况发生。三是坚决贯彻执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参赛队员反兴奋剂宣传和教育,强化反兴奋剂意识。

二、机构设置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属于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名,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人,退休人员3人.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纳入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0个,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440.7万元,上年结转73.22万元,支出总计508.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37万元,下降1.03%;支出总计增加94.01万元,增长率18.5%。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大型体育活动及基础设施减少业务有所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1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7万元,占86%;上年结转73.22万元,占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0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6万元,占33%;项目支出341.2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0.7万元,上年结转73.22万元,支出总计508.4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5.37万元,下降1.03%;支出总计增加94.01万元,增长率18.5%。主要变动原因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大型体育活动及基础设施减少业务有所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6%。与2020年支出414.4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02万元,增长15.2%。主要变动原因是各项大型体育活动及基础设施减少业务有所变动。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体育)类支出460.85万元,占9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1.47万元,占3%;210(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5.51万元,占1%;221(类)02(住房保障支出)10.91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88.47完成预算96.12%。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3体育(款)01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9.37万元,完成预算100%,年度预算已完成。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03(款)05体育竞赛(项)支出决算数为215.54万元,完成预算100%,年度预算已完成。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支出(类)03(款)07体育场馆5人制足球场地建设(项)支出决算数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年度预算已完成。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款)08群众体育(项)支出决算数为:47.82万元,完成预算80.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结束,账务未支付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款)99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3.94万元,完成预算100%,年度预算已完成。

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已完成。

8.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已完成。

7.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0.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已完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相等,2020年与2021年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相等,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万元,比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1年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因公务用车车辆改革后,2021年,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无公务用车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体育事务中心(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项目、多功能运动场地建设项目、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含体育公园)项目一共2个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该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该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体育事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体育(款)01行政运行(项):指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各项保险等福利资金。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款)07体育场馆(项):指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资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07(类)03(款)08群众体育(项):指单位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群众事业发展资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指单位在职人员按照政策比例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资金。

13.卫生健康210(类)11(款)01事业医疗(项):指位在职人员按照政策比例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指单位按照比例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1年体育事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属一级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参公单位,内设3个相关业务部门:

综合股:

综合协调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安全、综合治理、宣传、法制、史志、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帮扶等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类大型体育活动。

社会体育与体育产业股:

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彩票销售的监督管理。

青少年体育与竞训管理股:

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及有关学生体育教育工作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负责县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全县性青少年体育比赛的竞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指导全县体育训练和运动队伍建设;指导、组织在县内举办的重大比赛;组团组队参加国内综合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机构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研究体育发展战略,拟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3.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体育工作队伍及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

4.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5.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6.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划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7.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

8.指导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合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属于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总编制数7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名,实有人数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8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1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0.7万元,占86%;上年结转73.22万元,占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0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6万元,占33%;项目支出341.2万元,占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加强领导。我单位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以主任赵丽萍为组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于2022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对我单位各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精密组织。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2022〕28号文件精神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部门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定的范围,对2021年部门支出认真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制定了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该年度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履行政府职能情况进行了自评。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年终对我单位全年绩效支出情况在中国青川网站对外公开。

(三)自评质量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年初预算编报要求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加强整体绩效资金管理。按照财政局编制口径进行编制报表,不漏报、虚报,做到真实有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为了客观公正地开展自评,全面准确评估我单位履行政府职能情况,切实做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人,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部门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及时总结评估工作经验,弥补工作不足,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

对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改革的认识不够到位,绩效责任意识比较淡薄,自评组织工作不够规范,相关评价工作质量较低。

(三)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对财政绩效评价管理的专业业务能力学习,做好用好财政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二是建议加大体育事业专项经费投入。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主管部门自评)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方案》精神,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将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广元举行,我县不仅要组队参赛,而且还将承办市运会青少年排球项目比赛。成年组组队参加九个项目十个组别比赛,老年组组队参加六个项目比赛,青少年组组队参加八个项目十三个组别比赛。

2.该项目资金的申报是由县体育事务中心、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测算后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批复,该项目最终上报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已据实支付方式拨款。

3.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项目是本级财政预算,金额209.53万元,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的原则。

4.该项资金由体育事务中心统一管理,因县教育局负责青少年组项目,青少年组所发生的参赛费用是由教育局提供相应票据后开具相关票据,体育事务中心将该笔资金划拨到青川县教育局执行。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本次比赛共设26个大项(老年组8项、成年组9项、青少年组9项),我县共组队参加23个项目(老年组6项、成年组9项、青少年组8项),参赛人员500余人次(老年组、成年组240余人次,青少年组260余人次)。

2.老年组共设8个项目,除门球、柔力球外,其余项目全部参赛;成年组共设9个大项,我县组队参加全部项目;青少年组共设9个大项。除游泳外,其他项目全部参赛。

3.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老年组共设8个项目,除门球、柔力球外,其余项目全部参赛;成年组共设9个大项,我县组队参加全部项目;青少年组共设9个大项。除游泳外,其他项目全部参赛。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的申报是由县体育事务中心、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测算后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批复,该项目最终上报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以据实支付方式拨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为确保青川县代表团安全、顺利、圆满的完成集训和参赛,2021年5月20日经十八届县德赢VWIN第89次常务会议定,会后县体育事务中心、县教育局会同县财政局共同测算,参赛和承赛需要开支运动员食宿、奖金、补助、医疗经费、保险经费、服装、器材、广告宣传、交通费用等共计240万元。

根据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审定后已据实支付方式拨款后,最终实际支付数额为209.53万元

2.资金到位。该项目在比赛完成后,县财政已将该项资金下达到体育事务中心金财网平台,资金下达及时,拨付及时,与实际相符。

3.资金使用。

老年组17.8435万元

1.住宿、餐饮费(含集训):5.9462万元;

2.比赛器材、服装费:3.7005万元;

3.运动员补助:4.445万元;

4.体检、保险、药品、租车费、饮用水等:1.9418万元;

5.奖金:1.81万元。

成年组66.889343万元

1.住宿、餐饮费(含集训):23.721092万元;

2.比赛器材、服装费:13.7772万元;

3.运动员补助:14.72万元;

4.体检、保险、药品、租车费、饮用水等:6.971051万元。

5.奖金:7.7万元。

承办青少年组排球比赛5.9467万元(市体育局补助承办费用3.5万元)

1.裁判住宿费、餐饮费:1.7680元。

2.裁判交通、补助费:1.544元;

3.防疫物资、药品、会议室租赁:0.4125万元;

4.比赛器材、广告制作、场地安装:1.9322万元;

5.志愿者、医务人员补助:0.29万元;

青少年组119.03795万元

1.住宿、餐饮费(含集训):54.6744万元;

2.比赛器材、服装费:16.2999万元;

3.运动员、教练员补助:28.025万元;

4.体检、保险、药品、租车费、饮用水等:8.53865万元;

5.选材费:1.5万元;

6.奖金:10万元。

综合上述,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青川代表团使用资金共计209.717493万元,其中成年组、老年组小计90.679543万元,青少年组小计119.03795万元(其中包含体育事务中心统一采购服装器材费用16.2999万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暨广元市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第一届智力运动会于2021年6月至8月举办,本次比赛共设26个大项(老年组8项、成年组9项、青少年组9项),我县共组队参加23个项目(老年组6项、成年组9项、青少年组8项),参赛人员500余人次(老年组、成年组240余人次,青少年组260余人次)。

(三)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青川县经济不发达,财政紧张。所以我们做事当中都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采购方面按照现场摸排询价购入,其次根据参赛情况和获得名次进行绩效自评。

(四)项目监管情况。我单位高度重视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以主任赵丽萍为组长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于2022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对我单位该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老年组

1.健身秧歌。获得优秀奖1个、优胜奖1个、道德风尚奖1个。

2.钓鱼。获得道德风尚奖1个。

3.乒乓球。获得女子团体第四名、男子团体第五名、道德风尚奖1个;女子单打第二名、男子单打第三名、男子单打第四名。

4.太极拳(剑)。获得新编28式个人赛第一名、规定杨氏太极拳个人赛第四名、传统太极剑个人赛第五名、42式太极剑个人赛第五名。

5.健身气功。获得五禽戏集体奖二等奖、引导养生功十二法集体奖二等奖、易筋经集体奖三等奖;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集体赛二等奖、健身气功·五禽戏集体奖二等奖、健身气功·易筋经集体赛三等奖。

6.广场健身舞。获得优胜奖1个、优秀奖1个、道德风尚奖1个。

成年组

1.篮球。获得男子篮球第六名、女子篮球第五名。

2.足球。获得第四名。

3.乒乓球。获得女子团体第三名、混合双打第三名、女子单打第三名、女子单打第四名。

4.桥牌比赛。获得团体赛第四名,双人赛第三名、第八名。

5.工间操。获得二等奖。

6.羽毛球。男双第七名。

7.围棋。获得团体赛第六名、体育道德风尚奖1个。

8.象棋。获得团体赛第七名。

9.游泳。获得50米蛙泳个人赛第四名、女子50米自由泳第五名、男子100米自由泳第六名。

青少年组

1.田径。总积分454名,全市排名第二。获得金牌10枚、银牌12枚、铜牌13枚,总计35枚,全市排第三。

2.足球。总积分57分,全市排名第五名。男子甲组第四名、男子丙组第二名、女子丙组第二名。

3.篮球。总积分45分,全市排名第六名。女子乙组篮球第四名、男子丙组第四名、女子丙组第四名。

4.排球。总积分60分,全市排名第五名。男子甲组第二名、女子乙组第三名、男子丙组第二名。

5.乒乓球。总积分32分,全市排名第七名。男子乙组单打第三名、女子乙组双打第一名、女子乙组双打第八名、乙组混合双打第三名、男子乙组团体第三名、女子乙组团体第五名。

6.羽毛球。总积分16分,全市排名第七名。女子乙组单打第八名、男子乙组双打第七名、男子乙组双打第八名、女子乙组双打第四名、男子乙组团体第五名、女子乙组团体第六名。

7.武术(套路)。总积分42分,全市排名第七名。丙组集体项目第一名、男子丙组初级刀术第六名、女子丙组初级刀术第四名、男子丙组初级剑术第六名、男子丙组初级剑术第七名、女子丙组初级剑术第四名、男子丙组初级棍术第四名、女子丙组初级棍术第三名。

8.举重。总积分36分,全市排名第七名。女子丙组36公斤级第一名、女子乙组45公斤级第一名、女子乙组49公斤级第三名、男子丙组36公斤级第三名、男子丙组40公斤级第三名。

以上8个项目总积分为742分,奖牌数为23金、12银、20铜,全市排名第七名。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促进全县体育行业业绩增长;

社会效益:通过比赛带动体育人群体积极参与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进而带动身边的人群体参与锻炼,不断提高身体素质;

可持续效益:通过本次比赛,一是保留我县优秀体育人才的流失,例如男子篮球队、游泳、象棋等。二是为竞技体育选出更优秀的体育苗子。三是提升教练专业的体育项目队伍;

服务对象满意度:该项目社会满意度达到98.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老年组比赛项目

老年组共设8个项目,除门球、柔力球外,其余项目全部参赛。老年组为表演性质,旨在通过比赛带动老年群体积极参与锻炼,养成良好的习惯,进而带动身边的老年群体参与锻炼,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身体素质。

2.成年组比赛项目

成年组共设9个大项,我县组队参加全部项目。通过本次比赛,表现出我县竞技水平与其他县区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我县优秀体育人才有所流失,例如男子篮球队、游泳、象棋等。二是自身竞技水平不高。选不出更优秀的体育苗子。三是教练水平不尽人意,目前我县没有专业的体育项目教练,大部分项目教练都来自体育教师队伍。四是组织比赛不到位。思想有所麻痹,一味关注运动员组队、安全参赛,对成绩有所漠视,站位不高。

3.青少年组比赛项目

青少年组共设9个大项。除游泳外,其他项目全部参赛。其中田径甲乙丙组全部参赛,篮球参加女子乙组、丙组比赛项目,足球参加男子甲组、丙组比赛项目,排球参加男子甲组、女子乙组、女子丙组比赛项目,乒乓球参加乙组比赛项目,羽毛球参加乙组比赛项目,武术(套路)参加丙组比赛项目,举重参加女子乙组、男女丙组比赛项目。一是与第二届市运会对比。第二届市运会青少年组总积分为358分,本届市运会总积分为742分;第二届参赛项目为6大项,本届参赛项目为8大项。田径项目总积分在第二届市运会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但篮、足、排等团体项目积分偏低,导致总积分在全市排名靠后,与其他县区比较我县总体差距还很大。二是本届市运会虽然组队参加了8个大项,但除田径全覆盖参赛外,其余项目均未达到全覆盖参赛。例如:篮球参赛项目为女子乙组、男女丙组,排球为女子乙组、女子丙组、男子甲组,足球为男子甲组、男女丙组,游泳未参赛等。参赛项目少导致总体积分全市排名靠后。三是体育苗子少,导致个别项目组队困难,特别是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虽然组队参赛了,但成绩并不理想。四是缺乏高水平专项体育教师、教练。从总体参赛项目分析,篮、足、排等团体项目,缺乏高水平体育教师及专业教练。带队教练大多数为体育教师,大部分选拔的教练往往停留在训练上,对技、战术水平的认知亟待提高。五是对体育教师、教练员专项培训还不够。虽然组织了全县田径教练员培训,但其余项目培训还未及时开展。大部分体育教师停留在基础训练上,缺乏科学的训练方法。外出培训机会较少,对外交流学习不够。六是体育苗子有所流失。高水平体育苗子因为个人家庭原因或其他入学原因,存在流失情况。例如:金子山小学、木鱼小学等足球苗子。七是淡化比赛成绩。把组队参赛的重点放在了运动员安全管理上,对成绩要求不强烈,缺少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本次比赛,表现出我县竞技水平与其他县区还有较大差距。一是我县优秀体育人才有所流失,例如男子篮球队、游泳、象棋等。二是自身竞技水平不高。选不出更优秀的体育苗子。三是教练水平不尽人意,目前我县没有专业的体育项目教练,大部分项目教练都来自体育教师队伍。四是组织比赛不到位。思想有所麻痹,一味关注运动员组队、安全参赛,对成绩有所漠视,站位不高。对成绩要求不强烈,缺少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三)相关建议。

针对本次参赛工作得失,在今后的组队参赛及日常工作中将从教练员培养、运动氛围营造、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组队技巧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大师资力量建设。加大体育各项目教练员培训力度,提高教练员技、战术水平及临场执教能力。二是营造良好运动氛围。通过开展青少年、成年、老年人群体的赛事活动,激发参赛人群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参赛人员的技战术水平,达到普及和提高的目的。三是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配套县、乡、村三级体育设施,不断满足群众的体育锻炼需求。四是提高政治站位。在今后的比赛中,要坚持用“见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的思想指导工作,培养参赛人员团队协作意识、集体荣誉感和奥林匹克精神,争取在今后的比赛中成绩稳步提升。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604001

实施单位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209.53

执行数:

209.53


其中:

财政拨款

209.53

其中:

财政拨款

209.53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方案》精神,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将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广元举行,我县不仅要组队参赛,而且还将承办市运会青少年排球项目比赛。成年组组队参加九个项目十个组别比赛,老年组组队参加六个项目比赛,青少年组组队参加八个项目十三个组别比赛。


根据《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方案》精神,广元市第三届运动会将于2021年6月至8月在广元举行,我县不仅要组队参赛,而且还将承办市运会青少年排球项目比赛。成年组组队参加九个项目十个组别比赛,老年组组队参加六个项目比赛,青少年组组队参加八个项目十三个组别比赛,该项比赛已全面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数量

4项

已完成


质量指标

比赛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质量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9月

已完成


成本指标

老年组、成年组费用

90.5万元

已完成


成本指标

青少年组费用

119.03万元

已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县体育行业业绩增长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健身人群增长


2%


可持续影响 指标

赛事知名度

永久性

永久性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5%



2021年专项预算项目(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含体育公园)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管部门自评)


一、基本情况

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含体育公园预算为39.9万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突出重点、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的原则。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项目、开放时间及收费标准

开放项目和场地:篮球馆、乒乓球室、羽毛球场地、健身房、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及室外健身运动场地等场所和设施实施免费对公众开放。

2.开放时间

免费开放开放项目:室外健身路径、乒乓球场。

免费开放时间:全天24小时对外开放。

3.室内场地:开放项目:篮球馆、二楼乒乓球室、羽毛球场地、健身房及体质监测中心。免费开放时间:

篮球馆、二楼乒乓室:(周一至周日)

夏季:6:30- 20:00免费开放

冬季:7:00- 19:00免费开放

羽毛球场地:(周二、四下午)

16:00-19:00免费开放。

健身房:(周一至周六)

夏季:每天下午4:00-20:00

冬季:每天下午3:00-19:00

体质监测中心:(周一至周六)

夏季:每天下午4:00-20:00

冬季:每天下午3:00-19:00

(二)组织过程。

由于由于青川县经济不发达,财政穷。所以我们做事当中都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用好每一分钱。所以在活动开展方面都是以各种协会来主导办赛事办活动,协会他们出资金、出经费。我们免费提供场地和人员来共同办活动。各单位的各种群体性赛事。也是这样,所以我们用于开展活动的经费就非常少。通过这样的方式,就是希望能够将节约下来的钱在今后更长时里有经费,能更多更好的进行免费开放。

(三)分析评价。

充分认识补助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始终坚持勤俭节约,管好用好每一分钱,在国家财政资金支持下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场馆的综合功能和场馆设施使用率显著提高,体育场馆民生功能突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锻炼需求得到了更多满足,确保了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带来的实惠。

三、综合评价结论

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向社会开放,已经成为引导市民科学健身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实现体育惠民的载体和支撑。随着全民对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城市功能布局的完善,将有更多的体育器材场馆向社会提供惠民服务。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项目资金的支持,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市民的业余生活,增强了人民的体质。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县2021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含体育公园)项目资金在2021年初已及时下达我单位,该资金下达时间及时,为促进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再上新台阶。

2. 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严格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全年开展不低于20场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国民体质监测人数10000人以上以及开展科学知识讲座5次等系列活动。

3.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青川县财政局、体育事务中心对资金进行了全程监控和有效监管,建立完善了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健全了场馆免开运行机制,并落实了专人负责。使场馆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青川县体育馆日常维护费39.9万元,占预算资金100%。主要用于下水道维修疏通、水管网的维修、化粪池清污、屋面顶棚漏水处理、雨水管更换、灯光照明维修、健身房器械维修、篮球场木地板维修等体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音响、强弱电室等维修维护、户外场馆周边体育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体育设施设备更新3.36万元,占补助资金的7.4%。

能源费用9.91万元,占补助资金的22.1%。一是电费3.4万元;二是水费1.5万元;三是通讯、网络费5.01万元。

物业管理费用9.8万元,占补助资金的21.7%。

体育场馆意外保险1.3万元,占补助资金的2.8%。

临聘员工工资(含保险)10.3万元,占补助资金的34.4%。

活动开展5.23万元,占补助资金的11.6%。

总合计:39.9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向社会开放,已经成为引导市民科学健身的重要平台,也是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实现体育惠民的载体和支撑。随着全民对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城市功能布局的完善,将有更多的体育器材场馆向社会提供惠民服务。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项目资金的支持,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市民的业余生活,增强了人民的体质。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体育馆将自始至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健身。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大的提升了干部群众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 通过免费开放体育场馆和在场馆开展的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职工运动会、体育比赛等,把青川的全民健身工作引向了深入,得到了上级组织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青川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工作,广大市民纷纷点赞。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目前受地域、条件、资金的因素的影响,县级体育场馆设施比较落后,健身器材少而健身人数多等困难。建议在上级部门加大资金的扶持,增加基层体育免费开放服务项目。场馆免费开放虽是大势所趋,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还需部门之间、部门与场馆之间的协作配合,特别是场馆开放过程中存在的管理维护、资源消耗等成本,需要有关部门出台进一步的扶持政策,在对外开放的同时,保障场馆的可持续运转。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已组织开展自评,自评结果已根据相关要求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这次自评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604001

实施单位

青川县体育事务中心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5

执行数:

45


其中:

财政拨款

45

其中:

财政拨款

45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推进全民健身工作、实现体育惠民的载体和支撑。随着全民对健康工作的高度重视,城市功能布局的完善,将有更多的体育器材场馆向社会提供惠民服务。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项目资金的支持,促进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市民的业余生活,增强了人民的体质。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民健身中心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及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可行的疫情期间免开方案,限时对市民进行免费开放。为更好的管理和发挥全民健身中心各场馆的作用,疫情稳定后,全民健身中心恢复免费对外开放,结合疫情情况制定了篮球场、羽毛球、乒乓球、健身房管理运行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场馆的维修、运行经费,我县体育馆争取维护、运行经费15万元,所有场馆运行资金均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科学规划和规范使用;截至11月底,场馆免费对公众开放达9.3746万人次,并按时按质按量报送场馆免开各类报表。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项目数量

1项

已完成


质量指标

开放要求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质量完成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1年12月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免费开放能源费用

9.91万元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免费开放物管费用

9.8万元

已完成



成本指标

活动开展

5.23万元

已完成



成本指标

劳务费、保险、维修维护

15.5万元

已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全县体育行业业绩增长

已完成


社会效益指标

健身人群增长


2%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场馆知名度

永久性

永久性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社会满意度

98.5%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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