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府发〔2019〕85号
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
关于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畜牧兽医站:
秋季是狂犬病多发季节,为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的发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相关规定和青川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就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狂犬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病死率达100%的急性传染病,可防不可治,狂犬病防制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村委会、乡属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狂犬病的危害,加强狂犬病防制工作,强化狂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狂犬病防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要充实狂防力量,建立健全狂犬病防制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狂防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一)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在乡德赢VWIN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狂犬病疫病防治工作。
(二)畜牧站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组织、供应,动物狂犬病疫情监测,落实犬类免疫,提供犬只免疫服务,做好家犬的强制免疫工作,提高免疫率,建立有效免疫屏障。出现疫情后,协助做好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处理工作。
(三)各村委负责配合派出所、畜牧站加强对辖区内养犬户的说服教育,做到规范养犬,协助做好强制免疫及捕杀狂犬、无主犬等工作。出现疫情后,配合派出所、畜牧站做好疫区的犬只捕杀和无害化处理,疫点和污染物的卫生消毒等疫情处置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
各村委会、乡属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知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狂犬病预防防治工作的氛围。派出所、畜牧、学校要扩大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传染源管理
各村委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狂犬病的监测和疫情报告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和缓报,一旦发现疑似动物狂犬病病例,要及时向畜牧站(电话:138****5698),畜牧站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乡德赢VWIN。出现犬只伤人事件,应立即向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电话:7202613)报告。各单位各司其职,及时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乡德赢VWIN将加强对狂犬病防制工作进行监督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村、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责任。
蒿溪回族乡德赢VWIN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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