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262号)及《2017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等规定,通过考核和体检,经研究,拟聘用陈黎等20名服务期满自愿留用“特岗教师”为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书面、电话或当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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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教育局 0839-720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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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青川县考核招聘2020年服务期满自愿留用“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基本情况
青川县教育局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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