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1026/2019-08781 | 发布机构: 青溪镇 | 成文日期: 2019-10-15 |
| 发布时间: 2019-10-15 | 发文字号: | |
| 公文种类: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青溪府发〔2019〕62号
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关于坚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紧急通知
各村(居)委会:
目前正值秋收季节,也是下半年秸秆焚烧集中期,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有效防止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现将秸秆禁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切实履行巡查监管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在辖区范围内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方法
各村(居)委会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工作机制,严格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点”的原则落实责任,确保禁烧工作开展快速有效。
三、问责问效
文件下发之日起,各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制定方案措施和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开展好秸秆禁烧工作。在秸秆禁烧工作开展期间,被镇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发现一处,扣除村(居)“两委”年终绩效分值0.5分,扣除联系村领导及驻村工作组成员年终绩效分值0.5分;被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巡查发现一次,扣除村(居)“两委”年终绩效分值1分,扣除联系村领导及驻村工作组成员年终绩效分值1分;被县级以上单位通报批评的,对应扣除相应年终绩效分值2分。
青川县青溪镇德赢VWIN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