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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编号: 6390 信件标题: 我县当前的生育补贴政策是什么样
写 信 人: 哆***** 写信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联系地址: 青川 联系电话: 138*****
信件内容
我县当前的生育补贴政策是什么样?普通人民群众可以享受到什么?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又能享受到什么?
信件处理结果
信箱办回复

请县医疗保障局阅处.

县长信箱办

2020年07月06日

部门回复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并发症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无并发症则定额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生育保险):

(一)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有并发症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无并发症按照生育保险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加400元产前检查费。

(三)生育津贴:

全额财政供养单位:2020年1月1日起不享受生育津贴。

其它单位:1.顺产:(上年度缴费基数×12÷365)×98

2.剖宫产:(上年度缴费基数×12÷365)×113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9—7205796。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