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6405 | 信件标题: | 请问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
| 写 信 人: | 张***** | 写信时间: | 2020年07月17日 |
| 联系地址: | 乔庄镇尚品花园小区 | 联系电话: | 159***** |
| 信件内容 | |||
| 尊敬的刘县长:您好!我想麻烦请问单位的临时工,但是和劳务派遣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享受生育津贴? | |||
| 信箱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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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医疗保障局阅复. 县长信箱办 2020年07月17日 |
| 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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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并发症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无并发症则定额补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生育保险): (一)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有并发症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无并发症按照生育保险定额补助生育医疗费用加400元产前检查费。 (三)生育津贴: 全额财政供养单位:2020年1月1日起不享受生育津贴。 其它单位:1.顺产:(上年度缴费基数×12÷365)×98 2.剖宫产:(上年度缴费基数×12÷365)×113 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839—7205796。
青川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