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6415 | 信件标题: | 关于野猪祸害庄稼一事提出意愿 |
| 写 信 人: | 曹***** | 写信时间: | 2020年07月26日 |
| 联系地址: | 青川县营盘乡新南村 | 联系电话: | 181***** |
| 信件内容 | |||
| 本人居住于营盘乡新南村曹家坪,本地居民农作物惨遭野猪祸害。农民种点庄稼本就不易,如今还被野猪祸害,我们普通老百姓也不知道向谁求助,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并解决这个问题,在此先对您表示感激。 | |||
| 信箱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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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林业局核处. 县长信箱办 2020年07月27日 |
| 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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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具体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随着我县生态环境的改善,以及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大,全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明显增强,特别是野猪数量急剧增加,导致野生动物破坏群众庄稼引发的社会矛盾极为突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德赢VWIN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第十九条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德赢VWIN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德赢VWIN制定”。而我省目前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偿办法。 三、鉴于全县大部分乡镇野猪毁损农作物比较严重的情况,我局正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一定数量的野猪猎捕指标,具体方案正在制定中,希望通过此次猎捕行动,能有效控制野猪数量,保护广大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建议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积极参加农业保险,依法获得一定补偿,减少因此造成的损失。 感谢你对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加强野生动物危害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祝身体健康!一切顺利! (联系人及电话:刘成明,2360708)
县林业局 2020-0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