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6523 | 信件标题: | 农村养老保险咨询 |
| 写 信 人: | 严***** | 写信时间: | 2020年11月27日 |
| 联系地址: | 黄坪乡河口村河口里组 | 联系电话: | 138***** |
| 信件内容 | |||
| 刘县长: 我父亲之前他缴交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每年100元,今年满60,是否可以补缴更高标准 | |||
| 信箱办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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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县人社局阅复. 县长信箱办 2020年11月27日 |
| 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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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您好!您关于“农村养老保险咨询”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2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我县实施,2014年,我市开始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制度,因此您咨询的“农村养老保险”应为现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有13个档次,最低为200元/年,最高为4000元/年(2020年4月之前,最低为100元/年,最高为3000元/年)。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地方德赢VWIN对参保人按年缴费给予补贴。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1.截止到2012年6月30日年满60周岁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用缴费,每月领取100元基础养老金;2.2012年7月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规定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年满60周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您父亲今年已满60周岁,按照政策规定,参保人应按规定逐年缴费。年度内可自愿调整提高本年度已缴费档次标准;满60周岁达到养老待遇领取条件时,可按补缴时的缴费档次自愿补缴提高正常缴费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若已领取待遇的不再办理补缴。 相关事宜可以电话咨询青川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咨询电话0839-7202137。
县人社局 2020-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