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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编       号: 3695 状       态: 已办理
姓       名: 陈** 联系电话: 158****0416
联系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 受理部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标       题: 慢性疾病门诊补偿申请 写信时间: 2017/12/26 18:52:47
咨询内容
请问申请慢性疾病门诊补偿,需要哪些资料,在哪申请,是随时都可以申请的吗还是一年中有个时间段?
办理结果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持《广元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申报表》和所申请病种的相关检查报告单,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医师签名、医院盖章后,向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申报。

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应在每年11月底前申报,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适时申报,从核准之日起享受待遇。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享受有效期不超过3年,3年后仍需进行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

最后,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好。如有疑问,请致电:0839-7205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