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3750 | 状 态: | 已办理 |
| 姓 名: | 王** | 联系电话: | 180****8005 |
| 联系地址: | 成都市成华区新风路2号 | 受理部门: | 县卫生健康局 |
| 标 题: | 关于新农合市医院住院政策咨询 | 写信时间: | 2018/9/8 8:48:27 |
| 咨询内容 | |||
| 县长您好,我父亲因眼部问题在广元市人民医院住院,我们家属于精准扶贫的农村户口,有新农合,想咨询一下这边的住院报销比例或是流程是怎么样的! | |||
|
来信人: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青川县德赢VWIN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川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县域外住院医疗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县政府整合脱贫攻坚资金,追加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县外就医)800万元。救助对象为:自2018年1月1日起,经分级诊疗途径转诊到县域外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救助标准:对执行分级诊疗规范办理转诊转院在县域外住院就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等救助后,再用本基金救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本基金救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救助金额在3万元以内的,按照患者通过各项报销及救助比例达到其住院合规(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0%的标准进行救助。 你父亲到广元市人民医院住院是否经分级诊疗转诊到该院进行治疗,如果通过分级诊疗转诊的,请您将住院相关资料提交到当地民政办,申请卫生扶贫基金;如果未通过分级诊疗转诊自行到广元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只能享受基本医保报销政策。 感谢您对我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关心,祝好!
青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