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3799 | 状 态: | 已办理 | 
| 姓 名: | 曹** | 联系电话: | 151****7927 | 
| 联系地址: | 青川县乔庄镇 | 受理部门: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标 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认定问题 | 写信时间: | 2021/4/19 11:32:31 | 
| 咨询内容 | |||
| 1.青川县执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聘人员转正)连续工龄认定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2.此项工作什么时候开展?是每年都会开展还是每几年开展一次? | |||
| 曹曦: 您好! 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认定问题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龄认定的政策主要有:川人社函〔2015〕198号,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按正常程序录(聘)用为工作人员后,原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连续工龄认定是一项常规工作,常态化管理,欢迎您前来咨询办理。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欢迎您来电:0839-7206888。 
	 2021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