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3884 | 状 态: | 已办理 | 
| 姓 名: | 杨** | 联系电话: | 138****6161 | 
| 联系地址: | 乔庄镇小学 | 受理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标 题: | 关于引进共享电单车的建议 | 写信时间: | 2023/8/28 15:41:18 | 
| 咨询内容 | |||
| 尊敬的领导您好,现目前我发现全国有很多城市都有了共享电动车,建议我们青川县也应该引进共享电动车,方便市民出行 | |||
| 来信人: 您好!您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公众咨询提交的“关于引进共享电动车的建议”的咨询已收悉,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我局与交通局等部门会商研究,现向您作如下的解释和答复:一是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县无电动车专用车道等共享电动车发展的必要基础设施;二是我县常住人口较少,交通出行经济体量小,运营收益不理想。综上所述,引进共享电动车发展时机尚不成熟,希望您能理解,祝您身体健康! 如您对上述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0839-7204578电话进行咨询。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0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