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3891 | 状 态: | 已办理 | 
| 姓 名: | 李** | 联系电话: | 135****2245 | 
| 联系地址: | 乔庄镇华西小区 | 受理部门: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标 题: | 县城内养狗是否有相关的管理条文? | 写信时间: | 2023/10/30 17:23:47 | 
| 咨询内容 | |||
| 想请问一下,县城内养狗是否有相关的管理条文或规定,有区域限制或者品种限制吗? | |||
| 李先生: 您好! 您通过广元市青川县政府门户网站咨询的“关于县城内养狗是否有相关的管理条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我县城区属于限养区,只准饲养《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列出的小型观赏犬品种,严禁饲养凶猛犬、大型犬,成年犬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距离)不超过35厘米。 感谢您的留言! 
 青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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